“安全無小事,事事重安全”。為進一步培養學生交通安全、防溺水意識,加強教育管理、保護工作,2023年3月29日下午,附城鎮南湖小學特邀請原海豐縣公安局政治工作辦公室副主任陳家賢,原刑警大隊副大隊長郭華榮,原指揮中心教導員、秘書股長江華流、原禁毒大隊副隊長陳仕明同志到校舉行《安全進校園 共筑平安園——南湖小學開展交通安全暨防溺水知識》講座。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防溺水知識教育。南湖小學行政、五年級的同學參加了講座。
交通安全知識
講座活動由黨支部委員、副校長呂華民主持。
活動開始,郭華榮同志給學生們介紹了“交通事故”產生的原因和情況。由于一些交通參與者安全意識、法制意識不強,使得道路上的交通違法現象較為普通。我國每年交通事故造成了相當數量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比較嚴峻。
郭華榮同志強調針對學校周邊交通環境存在著較大安全隱患現象,學校定期開展了交通安全教育,讓廣大中小學生通過學習交通安全知識,能夠提高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識,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只有有了很好的交通安全知識和自我防衛意識,才能確保交通的安全。
郭華榮同志強調交通安全有三條原則:
集中注意力的原則,仔細觀察的原則,提前預防的原則。
每名中小學生必須懂得交通安全常識:一是過馬路要走斑馬線,二是專心走路不打鬧,三是車輛四周不逗留,四是年滿十二周歲再騎自行車上路,五是不與機動車搶道,六是乘電動車戴頭盔,七是頭手勿伸出車窗外,八是確保安全再開門,九是安全座椅后排坐,十是拒絕乘坐黑車、超員車。
郭華榮同志強調交通規則從保障少年兒童的安全出發,規定十二周歲以下兒童不準騎車。
同學們在放學路上,要遵守紀律排好隊,在家長或老師的護送下,有秩序地在人行道上行走。過馬路時,要走人行橫道。在沒有人行道的地方,應靠路邊行走。
郭華榮同志希望全體同學,為了自已,為了父母,為了家庭和學校,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讀懂緊記十條交通安全常識,做到“二十個不”,做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做學校的好學生。
防溺水安全知識
為落實校園防溺水工作,嚴防學生溺水事故的發生。郭華榮同志接著為同學們上了一節防溺水安全知識課。
郭華榮同志詳細講解在溺水情況發生時,如何逃生、自救、互救,以及為確保游泳安全、防止溺水事故的發生,必須記住并做到的事項和預防溺水的措施。
郭華榮同志要求大家都一定要認真學習防溺水安全知識。大家牢記“四個牢記”、“六個不準”。并且把學到的安全知識帶回家里與父母家人共享。
“四個牢記”
1. 天氣再熱,不到河塘去降溫;
2. 水景再美,不到水中去感受;
3. 水性再好,沒有保障別下水;
4. 別人再勸,不用生命去逞能!
“六個不準”
1. 不私自下水游泳。
2. 不擅自與他人結伴游泳。
3. 不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
4. 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游泳。
5.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 不擅自下水施救。
郭華榮同志特別強調:未成年人發現有人溺水,不能冒然下水營救,應立即大聲呼救,或利用救生器材呼救。救人也要在自己能力范圍之內!
同學們紛紛表示經過這次學習,進一步理解了遵守交通安全,有關怎么預防溺水和怎么自救的知識。收獲了許多知識,希望這樣的安全知識課能讓我們學會更多求生技能。
黨支部書記、校長謝小琪在會上感謝了上級領導對學校孩子的關愛。南湖小學一直重視學生的安全教育。今后學校還會繼續開展交通安全、防溺水教育活動,扎扎實實將交通安全意識融入到學生的各項活動中,讓平安伴隨我們每個人。此次交通安全、防溺水安全知識講座,既是一堂安全教育課,更是一堂生動的生命教育課,讓同學們充分認識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溺水的嚴重后果以及生命的可貴,學會了如何遵守交通規則;學會了基本的自護自救能力,切實筑牢防溺水安全“防護網”,并養成自覺遵守防溺水安全原則及其他安全防范原則。
圖文:邱貴賢
策劃:呂華民
審核:謝小琪
來源:附城鎮南湖小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