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紅海灣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區林長卓雄峰簽發紅海灣經濟開發區2023年第1號林長令《關于切實做好近期森林防火工作的令》。林長令要求,各地各單位要牢固樹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抓緊抓實近期森林防火各項工作,堅決遏制、防范森林火災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我區高質量發展創造良好的生態環境。
林長令要求,要健全責任體系,嚴格責任落實。各級林長要嚴格實行森林防火工作林長負責制,全面落實森林防火責任追究制度,切實發揮林長制“一長兩員”(林長、護林員、監管員)作用,落實森林防火三級網格化管理,強化黨政同責、屬地負責、部門協同、全域覆蓋的防火責任體系。各街道辦事處、區直(駐區)各單位、各村(社區)要盡職盡責、通力合作,立足預防在前,積極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嚴緊壓實壓細防范責任,確保各項防范措施落到實處、發揮作用、取得實效,切實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護、火有人防、責有人擔”,切實維護林區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林區秩序和諧穩定。
林長令強調,要嚴控野外火源,加強隱患排查。各級林長要定期開展巡林護林,加強森林防火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并督促整改。各地要切實抓好野外火源管控,突出重點區域、重點人群,緊盯關鍵時段,嚴格落實“包山頭、守路口、盯重點、簽責任、打早小”;林業部門要持續推進清墳邊、清林邊、清地邊、清隔離帶、清旅游景區內可燃物“五清”行動,及時排查整治森林火災隱患;公安部門要堅決打擊野外違規用火行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震懾一方。
林長令指出,要夯實防火基礎,做好應急準備。各地要加強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完善森林防火應急預案,配齊配強森林防滅火專業隊伍,全面提升森林防火基礎保障能力。各街道、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領導帶班和信息報送制度。森林防滅火隊伍要靠前駐防、集中待命,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各級林長應按照規定啟動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按照撲救森林火災“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則,迅速組織力量,重兵打早火,及時撲滅森林火災,并確保撲火人員安全。
林長令明確,要加大宣傳力度,提高防火意識。各地各單位要加大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力度,創新森林防火宣傳形式,拓展森林防火宣傳的廣度和深度,運用正反面的典型案例,積極開展以案釋法,加強宣傳教育。各類宣傳資料由村干部進村入戶分發到人,做到家喻戶曉。同時利用廣播有線電視、網站、微信、橫幅、標語、高音喇叭等平臺、媒介多方位、全覆蓋宣傳森林防火,營造“群眾廣泛參與、部門積極配合、社會齊抓共管”的森林防火氛圍,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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